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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見問題深度解析

時間:2025-03-05 15:31:14 來源: 作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見問題深度解析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建筑市場中常見的法律爭議之一。這些糾紛不僅涉及復雜的法律條款和合同條款,還關系到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和工程進展。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出發,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常見問題進行深度解析,以期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引。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后的工程款支付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這意味著,即使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已經實際完成并驗收合格,承包人仍有權要求發包人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然而,如果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則承包人可能無權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此時,發包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或賠償責任。

  二、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問題

  工程質量保證金是發包人為確保工程質量而預留的一部分工程價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自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二年返還。這意味著,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應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但最長不得超過自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二年。

  三、工程轉包與違法分包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的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的,轉包或違法分包合同無效。此時,承包人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同時,如果因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損失的,承包人還可能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工程變更與增量的計價問題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可能會發生工程變更或增量。此時,如何計價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這意味著,在雙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可以參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計價標準進行結算。

  五、工期延誤與索賠問題

  工期延誤是建設工程施工中常見的問題之一。如果工期延誤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然而,如果工期延誤是由于發包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則承包人可能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并支付相應費用。在索賠過程中,承包人應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工期延誤的原因和損失情況。

  六、合同解除與賠償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和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如果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導致對方損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結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涉及復雜的法律條款和合同條款,需要當事人和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仔細分析和判斷。本文從法律角度出發,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常見問題進行了深度解析。希望這些內容能夠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引,促進糾紛的合理解決。同時,也提醒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相關條款和爭議解決方式,以避免后續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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