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分享:

在線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別:
電話(*)
留言:

注:“ ( * )”號為必填項

行業新聞

  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如何判斷勞動合同能否繼續履行?辭職到期工資未結清怎么辦?

時間:2025-04-03 09:36:18 來源: 作者:

   如何判斷勞動合同能否繼續履行?辭職到期工資未結清怎么辦?

  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合同的履行是雙方權利義務的核心體現。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勞動合同可能因各種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同時,勞動者在辭職到期時,也常會遇到工資未結清的問題。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出發,詳細解答如何判斷勞動合同能否繼續履行,以及辭職到期工資未結清時的應對策略。

  一、如何判斷勞動合同能否繼續履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期滿的:這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常見情形。當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除非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勞動合同也自然終止。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作為合同一方主體已不存在,勞動合同自然無法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后,其法人資格消滅,勞動合同也無法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這些情形都表明用人單位已不具備繼續經營的能力或資格,勞動合同因此無法繼續履行。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這意味著,即使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而終止,勞動者也有權要求繼續履行,除非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

  那么,如何判斷勞動合同是否已經不能繼續履行呢?這通常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用人單位是否存在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意愿和能力:如果用人單位已無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意愿或能力,如已被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則可以判斷勞動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是否還存在: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已被撤銷或調整,且用人單位無法為勞動者提供其他合適崗位,則可以判斷勞動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

  客觀情況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如用人單位因違反環保法規被勒令停產整頓、因政策調整業務范圍受到限制等,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二、辭職到期工資未結清怎么辦?

  當勞動者辭職到期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法律的規定,及時結清勞動者的工資。然而,在實踐中,有時會出現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這時,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與用人單位協商:首先,勞動者可以嘗試與用人單位協商,明確工資未結清的原因及結清時間。通過友好協商,往往能夠迅速解決問題。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協商無果,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會對用人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并督促其盡快結清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勞動監察部門無法解決問題,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在申請仲裁時,勞動者需要準備好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等相關證據,以支持自己的訴求。

  提起訴訟:如果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裁決,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這意味著,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不僅會受到行政處罰,還可能面臨支付賠償金的風險。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勞動合同能否繼續履行?

  小王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后因公司業務調整,小王所在的部門被撤銷。公司提出與小王解除勞動合同,但小王認為公司應為其提供其他崗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然而,經過調查了解,小王所在的部門被撤銷后,公司已無法為其提供其他合適崗位。最終,勞動仲裁委員會認定勞動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公司依法向小王支付了經濟補償金。

  案例二:辭職到期工資未結清怎么辦?

  小張在某公司工作一段時間后辭職,但辭職到期時公司未結清其工資。小張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后,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經過調查核實后,責令公司限期支付小張的工資。然而,公司逾期仍未支付。最終,小張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并獲得了勝訴裁決。公司不僅支付了小張的工資,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了賠償金。

  四、結語

  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合同的履行是雙方權利義務的核心體現。當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在辭職到期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法律的規定及時結清勞動者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協商、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和提起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作為勞動者,應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作為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上一篇:勞動合同爭議訴訟時效究竟有多長?法律視角下的詳細解答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