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分享:

在線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別:
電話(*)
留言:

注:“ ( * )”號為必填項

行業新聞

  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員工辭職未簽勞動合同,賠償與起訴指南

時間:2025-03-27 13:29:36 來源: 作者:

   員工辭職未簽勞動合同,賠償與起訴指南

  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合同的簽訂是保障雙方權益的基礎。然而,部分用人單位可能因各種原因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當員工因未簽勞動合同而辭職時,如何主張賠償?若公司拒不賠償,員工又該如何起訴?本文將結合最新法律法規,為勞動者提供詳細的賠償與起訴指南。

  一、未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若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一規定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保障。

  二、員工辭職未簽勞動合同的賠償計算

  雙倍工資賠償

  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辭職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賠償期限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前的期間,但最長不超過十一個月。

  經濟補償金(若適用)

  若員工因用人單位存在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等法定過錯情形而辭職,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支付情形,員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如上文所述。

  三、起訴流程與注意事項

  協商與投訴

  員工在發現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且拒絕賠償時,首先應嘗試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若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勞動監察部門將對投訴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進行處理。

  勞動仲裁

  若勞動監察投訴仍無法解決問題,員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申請仲裁時,員工應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如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考勤記錄等,以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仲裁委員會將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

  法院訴訟

  若員工對仲裁裁決不服,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員工應繼續提供充分的證據支持自己的訴求,并遵守法庭規則和程序。法院將依法進行審理,并作出最終判決。

  注意事項

  保留證據:員工在維權過程中應充分收集并保留好相關證據材料。

  時效問題: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員工應在時效期內及時主張權利。

  合法維權:員工在維權過程中應遵守法律法規,采取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綜上所述,員工在辭職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若適用)和經濟補償金(若適用)。若用人單位拒不賠償,員工可以通過協商、投訴、勞動仲裁和法院訴訟等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勞動者在維權過程中應保留好相關證據材料,并遵守法律法規和程序規定。

上一篇:勞動合同補償金計算全攻略:詳細解析與實例說明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