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分享:

在線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別:
電話(*)
留言:

注:“ ( * )”號為必填項

行業新聞

  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2025年工程招標新規與承攬合同糾紛解決路徑

時間:2025-04-07 16:38:36 來源: 作者:

   2025年工程招標新規與承攬合同糾紛解決路徑

  一、工程招標:公開招標并非唯一選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工程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以下情形可進行邀請招標:

  技術復雜或特殊要求:如某核電站建設項目,因技術復雜,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準采用邀請招標。

  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如某山區公路項目,因地形復雜,經省級政府批準采用邀請招標。

  涉及國家安全或秘密:如某軍事設施建設項目,依法采用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需通過國家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法人投標。邀請招標則需向三家以上具備資質的法人發出邀請書。例如,某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招標人通過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公告,吸引12家單位參與投標。

  二、承攬工程合同糾紛的四大解決路徑

  協商解決

  雙方可就糾紛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例如,某裝飾裝修工程中,業主與施工方就增項費用產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明確增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調解

  可向行業協會、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例如,某鋼結構工程中,雙方因質量爭議向中國建筑業協會申請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仲裁

  若合同約定仲裁條款,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不得上訴。例如,某橋梁工程中,雙方約定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依據合同約定判決施工方賠償損失。

  訴訟

  未約定仲裁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例如,某住宅項目中,業主向工程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據司法鑒定結論判決施工方承擔質量修復責任。

  三、承攬合同糾紛的特殊處理規則

  合同解除與賠償

  若施工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例如,某市政工程中,施工方因資金鏈斷裂停工超過60日,法院判決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賠償守約方損失。

  質量保修責任

  即使合同無效,施工方仍需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例如,某學校教學樓項目中,合同因違反資質規定被認定無效,但法院判決施工方對質量問題承擔保修責任。

  掛靠與轉包的連帶責任

  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資質簽訂合同的,出借方與借用方需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等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例如,某住宅項目中,掛靠人因管理不善導致工程質量問題,法院判決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證據與訴訟時效

  證據留存

  雙方需保存合同文本、施工記錄、驗收報告、損失憑證等證據。例如,某裝修工程中,業主通過保留微信聊天記錄、現場照片等證據,成功證明施工方未按約定使用環保材料。

  訴訟時效

  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計算。例如,某工程中,業主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兩年發現質量問題,法院認為其未超過訴訟時效,支持其賠償請求。

  五、司法實踐中的爭議焦點

  合同效力認定

  法院需審查合同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例如,某工程中,施工方因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簽訂合同,法院認定合同無效。

  損失計算標準

  法院需結合合同約定、市場行情、司法鑒定等因素確定損失金額。例如,某橋梁工程中,法院依據司法鑒定結論及市場租金標準,判決施工方賠償業主租金損失。

  違約責任分配

  法院需根據雙方過錯程度分配責任。例如,某工程中,施工方因管理不善導致工期延誤,法院判決其承擔80%的責任。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2025年工程領域法律規則更加注重合同約定與實際損失的平衡,同時強化了對施工方違約行為的規制。守約方應充分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施工方則需嚴格履行合同義務,避免法律風險。

上一篇:2025年施工方違約賠償新規解析:未按約定施工如何追責?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