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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分割的法律原則與建議

時間:2024-08-02 14:25:14 來源: 作者: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是一個重要且復雜的問題,需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是對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分割的詳細解答:

  一、基本原則

  共同償還原則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協議優先原則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法院判決原則

  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債務的性質、雙方的經濟狀況、債務產生的原因等因素進行判決。

  二、共同債務的認定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這包括但不限于: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然而,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分割步驟

  明確債務范圍

  首先需要明確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這通常需要根據債務的產生原因、用途以及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等因素進行判斷。

  協商清償方案

  夫妻雙方應就共同債務的清償進行協商,可以就債務的承擔比例、清償方式等達成一致意見。

  簽訂協議或法院判決

  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協議,應簽訂書面協議并遵守執行。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四、注意事項

  保留證據

  在分割共同債務時,雙方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借條、合同、銀行轉賬記錄等,以便在出現爭議時能夠證明債務的真實性和歸屬。

  防止偽造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因此,在分割共同債務時要警惕一方偽造債務的行為。

  考慮債權人利益

  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因此,在分割共同債務時要充分考慮債權人的利益。

  綜上所述,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則和程序,通過明確債務范圍、協商清償方案、簽訂協議或法院判決等方式進行處理。同時要注意保留證據、防止偽造債務并充分考慮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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