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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和股東權益如何在破產清償中確定優先順序?
時間:2023-11-20 15:17:08 來源: 作者:
當企業面臨破產清算時,企業的債權人與股權的清償優先順序是如何確定的呢?答案是按照一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的順序進行清償。這一順序的確定是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的,旨在保護債權人和股東的權益。
首先,一般債務債券通常由地方政府發行,用于修建基礎設施等市政工程。這些債券的償還通常依賴于政府的稅收收入。在發行債券時,政府會根據項目的需求和預算來確定債券的利率、期限和發行量。投資者購買這些債券主要是基于政府的信用和償還能力。因此,一般債務在清償順序中較為靠前,可以保證債權人的利益得到較好的保障。
其次,次級債務通常是指企業發行的優先級較低的債券,其風險相對較高。這些債券的償還順序排在一般債務之后,但在優先股之前。次級債務的清償順序相對靠后,主要是因為其風險較高,且在企業的經營中通常被視為一種較高級別的風險投資。
接下來是優先股。優先股是一種具有較高優先級的股票,其持有人享有優先于普通股股東獲得股息和公司資產分配的權利。在破產清算時,優先股股東的權益會得到優先保障,排在普通股之前進行清償。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承擔了更高的風險,因此他們在清償順序中也享有更高的優先級。
最后是普通股。普通股是公司的基本股票,代表了公司的所有權。在破產清算時,普通股股東的權益通常排在最后進行清償。這是因為普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最高,而且他們在公司經營中沒有特殊的優先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ǘ⑵飘a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ㄈ?、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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