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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款催要了解訴訟時效,保護權益不容忽視
時間:2023-12-22 15:19:03 來源: 作者:
建設工程款催要有時效要求,按照法律規(guī)定是三年。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權利人就可能無法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因此,各承包商在催要工程款時,一定要注意這個時效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這意味著,如果權利人在三年內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那么他們將失去通過法律途徑來追討工程款的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訴訟時效期間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的。因此,各承包商在催要工程款時,一定要及時采取行動,以免超過這個期限。
此外,如果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將不予保護。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因此,各承包商在催要工程款時,一定要保留好相關證據,以便在需要時能夠證明自己的權益。
在此有必要提醒各承包商: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但是,我國法律規(guī)定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為得以中斷,中斷后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書面發(fā)函(對方一定要簽收或采取掛號信等形式證明已送達)、向清欠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投訴(一定要有書面記錄)、與發(fā)包方補充協議或簽訂還款協議等辦法,使訴訟時效中斷。
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問題。在實踐中,有許多方法可以用來恢復訴訟時效,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方法:
1.錄音催討法:如果有一個工程尾款幾十萬元拖欠長達10年未還,施工方可以采用錄音催討法來取得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中的規(guī)定,錄音、錄像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因此,施工方可以通過電話錄音或錄像的方式,記錄下與對方協商還款的過程,以及對方承認欠款的事實。在通話中,應包含對方欠款數額、施工方自何時以來一直在主張債權、以及何時歸還欠款等內容。這樣,施工方就可以利用這些證據來證明自己一直在主張債權,從而恢復訴訟時效。
2.銀行轉賬法:如果某工程業(yè)主拖欠幾十萬元工程款,8多年來業(yè)主以各種借口推拖不還,也不作對賬記錄,致使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期。為了獲得證據,施工方可以采取銀行轉賬法來恢復訴訟時效。具體來說,施工方可以派人前往對方單位清欠,要求對方從銀行走匯票,以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這樣,施工方就可以通過銀行轉賬記錄來證明自己一直在主張債權,從而恢復訴訟時效。
3.協商對賬法:如果雙方一直保持聯系,并且重新簽訂了聯系單、對賬單等文件,這些文件就是有效清欠證據。施工方可以通過與對方協商對賬的方式,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并保留好相關證據,以備將來之需。
4.故意主張法:如果欠款金額為4萬,已超過三年時效。施工方可以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yè)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回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因為債務方已經承認了欠款事實,并且施工方一直在主張債權,因此施工方可以以此為證據來恢復訴訟時效。
總之,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需要采取多種方法來收集證據。在實踐中,施工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來恢復訴訟時效,并保留好相關證據以備將來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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