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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狀態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時間:2024-01-19 15:17:55 來源: 作者:
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狀態后,需要注意的問題頗多。以下是對這些問題進行的詳細分析:
一、妥善處理員工安置問題
在清算期間,公司需要逐步解除與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這可能會激起員工的強烈不滿,甚至引發過激反應。此時,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來妥善處理員工安置問題。首先,公司應充分考慮員工的反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研究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同時,公司需要加快清點資產,并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對于那些暫時留用的員工,公司應與其進行充分溝通,確保他們在清算期間的待遇,或者盡可能為其安排未來的工作,以保持其工作積極性。在制定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公司有工會,應先與工會協商,以取得工會的理解和支持。隨后,公司將員工按行政人員、生產人員等分類,逐批進行溝通協商。對于員工應得的利益,公司應給予保障;對于公司之前拖欠員工的加班費和其他補助,也應給予補償。在此基礎上,分批解除與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
二、防止公司財產被侵占和破壞
在清算過程中,由于清算委員會可能對被清算企業的情況不夠熟悉,因此可能會出現企業財產被侵占或破壞的情況。具體包括:員工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對公司產生怨恨,趁機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清算委員會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公司財產。針對這些問題,建議清算委員會在清算開始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安撫員工的情緒,減少他們侵占公司財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盡快清點公司的資產,并聘請保安人員對資產進行看管。此外,清算委員會成員之間應互相監督,對財產處置進行集體討論和決定,以避免個別成員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財產的情況發生。通過這些措施的實施,可以有效地保護公司財產的安全和完整,確保清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公司物品文件的遺失問題清算過程
在公司的清算過程中,清算委員會承擔著接管被清算企業的重任。然而,這一過程中可能存在公司物品和文件的遺失問題,這無疑給被清算企業帶來巨大的困擾。從企業的發票本遺失,可能面臨稅務局的處罰,到合同的遺失,影響債權債務的準確核對,再到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等的遺失,直接阻礙清算工作的正常進行。為了防止這些問題的發生,我們強烈建議清算委員會在接管被清算企業后,首要任務是接管以下關鍵物品和文件:
1.所有公章、財務章等重要印章:這些印章是企業日常運營的必備工具,遺失可能會給企業帶來諸多不便。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海關登記證等重要證照:這些證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憑證,失去它們將導致企業無法正常運營。
3.合同、發票、財務賬簿、憑證等重要文件:這些文件記錄了企業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對于核對債權債務以及進行清算至關重要。
四、免稅、保稅進口物品處置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貨物監管和征免稅辦法》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享受免稅、保稅進口的優惠政策。然而,這些免稅物品在海關的監管期限內,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隨意處置。在公司進入清算程序的情況下,對于這部分監管的物品的處理需特別注意:
1.若將免稅物品出售給同樣享受優惠政策的外商投資企業,需首先向審批機關辦理批準手續,然后到海關辦理結轉手續。
2.若出售給其他國內企業,需經海關同意,并根據物品的使用年限補繳稅款。
3.若外方投資者想把進口的貨物退運出境,同樣需要到海關辦理審批手續,獲得批準后,才可退回境外。
綜上,不論是將保稅物品出售給國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還是退回境外,都必須經過海關的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因此,公司在進入清算程序后,清算委員會在清點資產時若發現有保稅物品,在決定處置方案后,應盡快與海關以及審批機關聯系,辦理相關批準手續。
五、資產處理問題
在清算程序中,對非金錢的企業財產必須通過變賣轉化為金錢。這種“轉化”過程是分配被清算企業財產的前提條件。由于清算委員會需要在較短的時間內將資產最大化地變現,特別是大型設備、廠房等生產資料,整體出售是較好的變現方法。這種方式能充分發揮其整體效用,并獲得較大利益。因此,我們建議盡可能采取整體出售的方式進行資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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