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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返租:穩定回報還是法律風險?

時間:2024-02-27 15:39:38 來源: 作者:

   商鋪返租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在銷售商鋪時,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一定的租金回報買家,并在該期限內擁有商鋪的經營權。這種方式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美國開始流行,后來在日本和中國香港等地也盛行過。然而,這種方式在國內曾引發過一些問題。

 
  具體來說,商鋪返租模式下,開發商將商業項目分割成多個小面積的商鋪出售給小業主,并與小業主簽訂返租合同。合同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商鋪由開發商統一經營,并按約定時間支付給小業主固定的租金。對開發商而言,這種方式可以快速回籠資金;對小業主而言,看似可以獲得穩定的投資回報。
 
  然而,商鋪返租存在法律風險。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這意味著商鋪返租可能被視為非法行為。此外,如果開發商最終無法兌現承諾,可能會導致大量爛尾樓的出現,并引發房地產泡沫。
 
  對于已購買返租商鋪的業主,如果開發商違約不到返租,他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他們可以到當地的司法部門進行起訴或進行私下的協調。其次,國家已經明令禁止“售后返租”這種商業地產營銷模式。最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商鋪租賃合同是通過欺詐手段簽訂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該合同。合同被撤銷后,對方需要返還財產,有過錯的一方還需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總之,商鋪返租雖然看似具有吸引力,但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投資者在購買商鋪時,應謹慎考慮這種銷售模式,并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同時,政府也應加強監管,防止房地產開發商利用商鋪返租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或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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